問答題
我國《合同法》第39條第1款規(guī)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quán)利和義務(wù),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請分析:(1)何為格式條款?(2)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負有哪些法定義務(wù)?(3)"采取合理的方式"應如何認定?
答案:
(1)格式條款,是指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訂,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
(2)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