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都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問答題

【論述題】

個體戶甲某因做生意需資金而與乙農(nóng)村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雙方約定,門對某項行為適用金融法律與金融法規(guī)所作的解釋,如最高人民法院的《關(guān)于人民借款50000元,月利率為5‰,借款期限為2007年3月19日至2008年3月18日,丙某以其所有的一套三室一廳的住房作抵押擔保。同日丙某與乙信用社簽訂了一份《房屋限期抵押合同》,且雙方到房監(jiān)所辦理了抵押登記。該抵押合同約定:抵押期限自本抵押合同登記之日起至2008年4月18日止,若甲某不履行還款義務,信用社須在抵押期限內(nèi)向法院起訴,否則,抵押期限屆滿后抵押人丙某將不承擔擔保責任。借款合同訂立后乙信用社如期向甲某發(fā)放借款,但到期后甲某僅給付了部分借款利息后,便杳無蹤影。2008年9月10日,乙信用社訴至法院要求判令甲某還款,并要求丙某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問題:本案的抵押合同是否違反《擔保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

答案: 《擔保法解釋》第12條第2款規(guī)定“擔保物權(quán)所擔保的債權(quán)的訴訟時效結(jié)束后,擔保權(quán)人在訴訟時效結(jié)束后的兩年內(nèi)行使...
題目列表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微信掃碼免費搜題
于田县| 马鞍山市| 南皮县| 寿阳县| 鄯善县| 鲜城| 连城县| 军事| 敦煌市| 波密县| 遂溪县| 多伦县| 仙居县| 云南省| 鄂伦春自治旗| 通河县| 封开县| 平罗县| 鄂托克前旗| 贵定县| 历史| 津南区| 二连浩特市| 伊宁县| 周至县| 乌鲁木齐县| 府谷县| 渭源县| 龙州县| 宁明县| 敦化市| 乌鲁木齐县| 开平市| 邹平县| 阿荣旗| 富顺县| 大悟县| 蒲城县| 正定县| 崇仁县| 洞口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