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犯罪行為的多少 B、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的范圍 C、犯罪行為侵犯具體社會關系的次數(shù) D、犯罪行為所直接侵犯的具體社會關系的多少
韓某,男,40歲,外國籍,該國駐中國某地領事館職員(不享有外交豁免權)。2005年6月25日晚,韓某以向胡某(女,20歲,該領事館雇員)表示感謝為名,將胡某帶至自己宿舍喝酒。隨后,韓某向胡某提出發(fā)生性關系的要求。在遭到拒絕后,韓某將胡某按壓在床上,扯下自己的領帶將胡某的雙手捆在床架上,又用毛巾塞住胡某的嘴,隨后與胡某發(fā)生了性行為。期間,胡某由于不斷反抗以致身體多處受傷(經(jīng)鑒定屬輕微傷)。凌晨2時許,胡某覺得韓某已經(jīng)入睡便悄悄掙脫捆手的領帶溜出韓某宿舍,不料卻碰倒了門口的衣架。響聲驚醒了韓某,韓某隨即趕出來將胡某抓住并拖回房間。胡某大聲喊叫,韓某便死死掐住胡某的脖子,直至胡某不再動彈為止。當韓某將胡某的尸體運出領事館準備拋棄時被巡警發(fā)現(xiàn)抓獲。 請分析并說明理由:韓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我國法院是否有權管轄?如果我國法院有權管轄,應當如何處理(只答處理原則)?
是剝奪犯罪分子參加國家管理與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屬于資格刑。
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是指行為人已經(jīng)著手實行具體犯罪構成的實行行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停止形態(tài)。
最新試題
某甲與某乙素有仇恨,為了報復,某甲在日記中寫下了對某乙的詛咒,并表示一定要殺死某乙,還在日記中列出了幾種殺人手段,某甲的行為屬于()。
特殊預防
脅從犯
刑事責任能力
簡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條件。
犯罪中止
犯罪客體
某甲為迫使某乙還債,將某乙非法關押達10天。某甲的行為屬于()。
驅逐出境
刑法第93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這屬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