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市民系統(tǒng)》出生登記具體操作步驟()

A、出生管理——主管出生登記——新增——點擊母親姓名后面的“選擇”——按人員姓名或身份證號等進行查詢——找到擬上報出生嬰母,點擊“選”——逐項錄入擬上報出生孩子的具體信息
B、出生管理——主管出生登記——新增——點擊母親姓名后面的“選擇”——按人員姓名或身份證號等進行查詢——找到擬上報出生嬰母,點擊“選”——逐項錄入擬上報出生孩子的具體信息——確定(出生并新增人口)
C、出生管理——協(xié)管出生登記——新增——點擊母親姓名后面的“選擇”——按人員姓名或身份證號等進行查詢——找到擬上報出生嬰母,點擊“選”——逐項錄入擬上報出生孩子的具體信息——確定(出生并新增人口)
D、出生管理——主管出生登記——新增——點擊母親姓名后面的“選擇”——按人員姓名或身份證號等進行查詢——逐項錄入擬上報出生孩子的具體信息——確定(出生并新增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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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項選擇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扶系列對象確認程序()

A、本人自愿申請→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并張榜公示→村(居)委員會審議并張榜公示→區(qū)人口計生局審核、確認并公布→年審。
B、本人自愿申請→村(居)委員會審議并張榜公示→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并張榜公示→區(qū)人口計生局審核、確認并公布→年審。
C、本人自愿申請→村(居)委員會審議并張榜公示→區(qū)人口計生局審核、確認并公布→年審。
D、本人自愿申請→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并張榜公示→區(qū)人口計生局審核、確認并公布→年審。

2.單項選擇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發(fā)放程序()

A、本市戶籍人口的擬流出到市外,以工作、生活為目的異地居住的18-49歲育齡婦女→戶籍地村(居)委會出具的計劃生育情況證明→戶籍人口所在地鎮(zhèn)街場人口計生辦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發(fā)放。
B、本市戶籍人口的擬流出到市外,以工作、生活為目的異地居住的18-49歲流動人口→戶籍地村(居)委會出具的計劃生育情況證明→戶籍人口所在地鎮(zhèn)街場人口計生辦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發(fā)放。
C、本市戶籍人口的擬流出到市外,以工作、生活為目的異地居住的18-49歲育齡婦女→戶籍人口所在地鎮(zhèn)街場人口計生辦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發(f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