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于2006年6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2007年以來,公司發(fā)生了下列事項:
(1)2007年5月,董事趙某將所持公司股份20萬股中的2萬股賣出;2008年3月,董事錢某將所持公司股份10萬股中的25000股賣出;董事孫某因異國定居,于2007年7月辭去董事職務(wù),并于2008年3月將其所持公司股份5萬股全部賣出。
(2)監(jiān)事李某于2007年4月9日以均價每股8元的價格購買5萬股公司股票,并于2007年9月10日以均價每股16元的價格將上述股票全部賣出。
(3)2007年4月12日,公司發(fā)布年度報告。為該公司年報出具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周某于2007年4月20日購買該公司股票1萬股。
(4)公司股東大會于2007年5月8日通過決議,由公司收購本公司股票900萬股,即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總額的3%,用于獎勵本公司職工。2007年6月,公司從資本公積金中出資收購上述股票,并將其中的600萬股轉(zhuǎn)讓給公司職工,剩余的300萬股擬在2008年10月轉(zhuǎn)讓給即將被吸收合并于該公司的另一企業(yè)的職工。
要求:
根據(jù)上述內(nèi)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趙某、錢某和孫某賣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并分別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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