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居委會組織法》第八條,“居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其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最新試題
居民代表的任期如何確定?
選舉前正式候選人是否可以退出?
什么是社區(qū)居委會的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
流動人口是否可以參加所居住社區(qū)的居委會換屆選舉?
社區(qū)居委會選舉可否采取先選委員,再從委員中推選主任、副主任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