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重視教育質量的觀念和對教育質量的責任感為基礎提出的。
1、工作質量標; 2、教學效果標準; 3、時間標準。
1、符合教育行政體制和職能要求; 2、著眼宏觀,行政和事業(yè),企業(yè)分開; 3、精簡機構,提高效能,合理配置; 4、依法設置。